中华诗词宝库

莆阳郡斋观物有感 其二

明 · 岳正
野鹿将羔晚饮溪,溪边草树路途迷。
童奴采与松花食,只在吾家草舍西。

译文

傍晚时分,野鹿带着幼鹿在溪边饮水,溪边繁茂的草树让人迷失路途。家童奴仆采集来松花以供食用,这一切就在我家简陋茅屋的西边。

注释

莆阳(pú yáng)
地名。
郡斋(jùn zhāi)
郡守起居之处。
野鹿将(jiāng)羔
野鹿带着幼鹿,将,带领。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这首诗采用了白描的手法,如实地描绘出一幅傍晚时分野鹿饮水、草树迷离、童奴采食松花的画面,没有过多的修饰与雕琢,语言质朴自然。在情感表达方面,诗人通过描写自家周围的这些平常景象,传达出一种恬淡、闲适的生活情趣。在意境营造上,描绘出一种宁静、质朴的乡村意境,野鹿、羊羔、溪边、草树、童奴、草舍等元素共同构建出一幅富有田园气息的画卷。主题思想上,表现出诗人对这种简单、自然生活的喜爱和对田园生活的向往。

速览

《莆阳郡斋观物有感 其二》是明代诗人岳正的作品,主题为田园诗、闲适、白描、恬淡。野鹿将羔晚饮溪,溪边草树路途迷。 童奴采与松花食,只在吾家草舍西。

标签:田园诗闲适白描恬淡写景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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