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咏警戒 其三
国法须遵守,金科尽诏条。
一毫如有犯,三尺不相饶。
岂肯容奸黠,何须恃贵骄。
自然逢吉庆,神理亦昭昭。
一毫如有犯,三尺不相饶。
岂肯容奸黠,何须恃贵骄。
自然逢吉庆,神理亦昭昭。
译文
国家的法律必须遵守,那些重要的法令都是明确的诏条。哪怕有一丝一毫的触犯,法律也不会饶恕。怎么能容忍奸诈狡猾之人,又何必依仗权贵而骄横。这样自然会遇到吉祥喜庆之事,神明的道理也是很明显的。
注释
- 金科
- 原指法律条文,这里表示重要的法令。
- 诏条
- 古时皇帝颁发的命令、文告等,这里指法令条文。
- 奸黠
- 奸诈狡猾。黠,xiá。
- 恃
- 依仗,凭借。
- 昭昭
- 明显,显著。
赏析
这首诗从文学手法上看,语言直白质朴,直述胸臆。每句都围绕遵守国法这一主题展开,没有过多华丽的辞藻修饰。在情感表达方面,严肃而庄重地表达了对遵守国法的强烈呼吁,诗中充满着一种对公正法治的敬畏之情。在意境营造上,整体营造出一种严肃、公正的氛围,让读者感受到国法的威严不可侵犯。主题思想明确,就是强调国法的权威性,警示人们不要触犯法律,也不要依仗权势逃避法律制裁,倡导人们遵守法律以获得吉庆的生活。
速览
《八咏警戒 其三》是宋代诗人吴处厚的作品,主题为劝诫、守法、庄重、直白。国法须遵守,金科尽诏条。 一毫如有犯,三尺不相饶。 岂肯容奸黠,何须恃贵骄。 自然逢吉庆,神理亦昭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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