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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韵毛君山房即事十首 其四

宋 · 苏辙
溪山付与醉中仙,美酒何曾斗十千。
就得江边贱鱼稻,闲官未用苦相怜。

译文

溪山美景交给醉酒中的仙人(来享受),美酒哪里曾经是一斗值十千(那么昂贵)。能在江边获得廉价的鱼和稻米,我这闲官不用(别人)苦苦同情。

注释

付与
交给,给予。
斗十千
一斗值十千钱,形容酒美价高。出自曹植《名都篇》‘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
贱
价格低廉。
闲官
职务清闲的官员。
相怜
互相怜悯,这里指他人对自己的怜悯。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首句运用拟人的手法,将溪山‘付与’醉中的仙人,赋予溪山灵动之感,好像它主动将自身交付给仙人去享受。第二句通过‘何曾’这一疑问词,以一种反问的形式来表达对美酒昂贵价格的否定,可能暗示此地的酒物美价廉。情感表达上,诗人表达出一种洒脱自在的情绪,虽然身为闲官,却并未自怨自艾,有着对当下生活的满足感,能享受江边的鱼稻,无需他人怜悯。在意境营造方面,勾勒出一幅溪边山中,有美酒相伴,还有鱼稻可享的惬意画面。主题思想体现出诗人对自己闲适生活的认同与自得,不被官职的清闲所困扰。

速览

《次韵毛君山房即事十首 其四》是宋代诗人苏辙的作品,主题为洒脱、闲适、绘景、抒情。溪山付与醉中仙,美酒何曾斗十千。 就得江边贱鱼稻,闲官未用苦相怜。

标签:洒脱闲适绘景抒情自嘲生活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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