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杂兴十首 其十
十年曾已中书淫,嗜酒偏能称赏心。
酒债不妨随处有,更谁酬得买书金。
酒债不妨随处有,更谁酬得买书金。
译文
十年间曾经沉迷于读书,特别喜爱喝酒而且觉得喝酒很称心意。欠下酒债不妨事,到处都有,可是又有谁能给我买书的钱呢?
注释
- 中书淫
- 指沉迷于读书。中书,官名,这里指代读书。淫,过度、沉溺的意思。
- 称(chèn)赏心
- 称,符合、相称。赏心,心意欢快。指喝酒符合自己欢快的心意。
赏析
这首诗在文学手法上,运用了直叙的方式。前两句直接表明自己曾经有十年沉醉于读书且嗜酒的状态,简单直接地勾勒出自己的生活志趣。情感表达上,诗人对读书和饮酒都有着浓厚的喜爱之情,然而在这背后,又透露出一丝无奈,从‘更谁酬得买书金’这句中可以看出,他在物质上或许并不宽裕,想要买书却缺乏资金。在意境营造方面,诗中描绘出一个既充满书卷气又有酒意的生活场景,读书的雅致和饮酒的洒脱相结合。主题思想上,反映出诗人虽然有高雅的读书爱好,但却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表现出一种对生活现状的感慨和对读书追求的执着。
速览
《村居杂兴十首 其十》是明代诗人欧必元的作品,主题为读书趣、嗜酒情、直叙、生活感。十年曾已中书淫,嗜酒偏能称赏心。 酒债不妨随处有,更谁酬得买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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