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诗词宝库

题冯司法水月书堂 其二

宋 · 李曾伯
玉局仙翁公案,梅亭老子偈言。
莫向空中捉影,要须达处穷源。

译文

玉局仙翁(苏轼)留下的诗文等事例,梅亭老子(当指作者所提到的与冯司法相关之人)写下的偈语。不要去追求虚幻不实的东西,而应该在通达事理之处穷究根源。

注释

公案
原指官府判决是非的案例,这里可理解为玉局仙翁(苏轼)的诗文、行事等被人当作典范、事例的东西。
偈言
佛经中的唱词,这里指梅亭老子所写类似富有哲理的话语。jì yán
捉影
比喻虚幻不实的事情。
达处
通达事理之处。
穷源
穷究根源。

赏析

从文学手法上看,首联运用典故,‘玉局仙翁’指代苏轼,‘梅亭老子’也是特定的人物称谓,通过引用这两位人物的相关事物(公案和偈言)来增加诗作的文化底蕴和内涵。在情感表达方面,有一种劝诫、引导的情感倾向,从对前人文化成果的提及,转至后面的劝诫。在意境上,前两句营造出一种充满文化气息、富有历史感的氛围,后两句则从这种文化氛围转入一种理性、深邃的意境。主题思想上旨在告诫人们不要追求虚幻,要探究事物的根源,富有哲理意味。

速览

《题冯司法水月书堂 其二》是宋代诗人李曾伯的作品,主题为用典故、劝诫诗、哲理诗、文化气息。玉局仙翁公案,梅亭老子偈言。 莫向空中捉影,要须达处穷源。

标签:用典故劝诫诗哲理诗文化气息理性思考意境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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