讳辩
律曰:“二名不偏讳。”释之者曰:“谓若言‘征’不称‘在’,言‘在’不称‘征’是也。”律曰:“不讳嫌名。”释之者曰:“谓若‘禹’与‘雨’、‘丘’与‘蓲’之类是也。”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夫讳始于何时?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欤?周公作诗不讳,孔子不偏讳二名,《春秋》不讥不讳嫌名,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曾参之父名晳,曾子不讳昔。周之时有骐期,汉之时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不讳其嫌者乎?汉讳武帝名彻为通,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讳吕后名雉为野鸡,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今上章及诏,不闻讳浒、势、秉、机也。惟宦官宫妾,乃不敢言谕及机,以为触犯。士君子言语行事,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经,质之于律,稽之以国家之典,贺举进士为可邪?为不可邪?
凡事父母,得如曾参,可以无讥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今世之士,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亦见其惑也。夫周公孔子曾参卒不可胜,胜周公孔子曾参,乃比于宦者宫妾,则是宦者宫妾之孝于其亲,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邪?
译文
我给李贺写信,劝他去考进士。李贺参加进士考试很有名气,和他争名的人就诋毁他,说李贺的父亲名叫晋肃,李贺不参加进士考试才是对的,劝他参加考试的人是不对的。听的人不加分辨,就随声附和,众口一词。皇甫湜说:‘如果不把这事说清楚,您和李贺都会获罪。’我说:‘是这样。’
法律规定:‘两个字的名字不必单个字避讳。’解释法律的人说:‘就好比说“征”的时候不说“在”,说“在”的时候不说“征”就是这样。’法律又说:‘不避讳声音相近的字。’解释的人说:‘就像“禹”和“雨”、“丘”和“蓲”之类就是这样。’现在李贺的父亲名叫晋肃,李贺参加进士考试,是触犯了两个字名字单个字避讳的规定呢?还是触犯了声音相近字避讳的规定呢?父亲名叫晋肃,儿子就不能参加进士考试,如果父亲名叫仁,儿子就不能做人了吗?避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制定法律制度来教导天下人的,不就是周公和孔子吗?周公作诗不避讳,孔子对于两个字的名字不单个字避讳,《春秋》也不讥讽不避讳声音相近字的情况,周康王钊的孙子,就是昭王。曾参的父亲名叫晳,曾参不避讳‘昔’字。周朝的时候有个人叫骐期,汉朝的时候有个人叫杜度,他们的儿子应该怎样避讳呢?是要避讳声音相近的字就连姓也避讳吗?还是不避讳声音相近的字呢?汉朝避讳汉武帝刘彻的名字,把‘彻’改为‘通’,没听说又把车辙的‘辙’字改成别的字;避讳吕后吕雉的名字,把‘雉’改为‘野鸡’,没听说又把治理天下的‘治’字改成别的字。现在上奏章和下诏书,没听说避讳‘浒’‘势’‘秉’‘机’这些字。只有宦官和宫女,才不敢说‘谕’和‘机’字,认为是触犯了忌讳。士大夫说话做事,应该遵循什么标准呢?现在从经典上考察,用法律来衡量,用国家的典章制度来核对,李贺参加进士考试是可以呢?还是不可以呢?
大凡侍奉父母,能像曾参那样,就可以不被讥讽了;做人能像周公、孔子那样,也就可以了。现在世上的读书人,不努力去做曾参、周公、孔子那样的行为,而在避讳亲人名字方面,却一定要超过曾参、周公、孔子,由此也可见他们的糊涂了。周公、孔子、曾参终究是不可能被超越的,如果超越周公、孔子、曾参,却和宦官、宫女相提并论,那么难道是宦官、宫女对他们亲人的孝顺,比周公、孔子、曾参还好吗?
注释
- 二名不偏讳(èr míng bù piān huì)
- 两个字的名字不必单个字避讳。
- 不讳嫌名(bù huì xián míng)
- 不避讳声音相近的字。
- 稽(jī)
- 考核,核查。
- 讥(jī)
- 讥讽,指责。
赏析
这篇文章在文学手法上以犀利的驳论见长。作者运用大量的举例论证,从周公、孔子、曾参等诸多历史人物在避讳方面的做法,到汉时对帝王名讳的实际操作情况,以及当下的章诏避讳情况等多方面举例,层层深入地驳斥那些以李贺父名来阻止李贺参加进士考试的荒谬观点。情感表达上,韩愈对李贺因父名被人恶意阻止参加进士考试的遭遇充满同情,对那些无知且随声附和之人充满鄙夷,对以荒谬理由攻击李贺的竞争者表示愤怒。在意境营造上,文章通过严谨的逻辑推理营造出一种理直气壮、不容置疑的氛围,以众多史实为论据的论述,就像一支支利箭射向荒谬的言论。主题思想明确,主要是为了批判那些借名讳来打压人才、无端制造不合理规则的现象,倡导遵循合理的礼仪规范,而不是被不合理的避讳要求所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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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讳辩》是古文观止代诗人韩愈的作品,主题为古文观止、驳论文、批判社会、名讳制度。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也,和而唱之…